18岁少年上班首日受伤,公司:只管一半医药费!

南国早报客户端 12-23 09:30 阅读量 171

  11月12日凌晨,18岁的小张到南宁玉洞邮件分拨中心上班第一天,就被拉扯进传送带导致左手被压伤。带他去上班的广西择仁劳务派遣公司在垫付一半医药费共5000元后,就不再支付了。12月22日,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小张是临时工,他们已尽了人道主义义务。然而律师却说,劳务公司应支付全部费用……

  小张一直从事物流行业的工作,今年双11,通过同行得知,南宁玉洞邮件分拨中心需要人手。在广西择仁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择仁公司”)的牵头下,11月11日晚,小张来到该公司上班。可在12日凌晨时分,因分拣传送带扯到小张的衣服,他也被连带一起拉扯进传送带,导致左手腕及手臂被压伤。

▲小张的左手手腕被压伤。

  小张被送往附近的南宁玉洞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小张虽未骨折,但韧带和筋膜被压伤。择仁公司支付了5000元医药费。12月4日,小张准备出院时,医药费已经花了一万出头。由于父子两人平时都是靠打临工为生,拿不出医药费。在欠费的情况下,小张出院回家休养。

▲小张的面部也有轻微伤。

  经过交涉,择仁公司黎经理表示,小张有新农合医保,可以通过新农合报销医药费,不肯再支付医药费。

  12月2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黎经理,他表示,小张是临时工,刚上班第一天就受伤。他们已经很负责任了,支付5000的医药费,尽了人道主义义务。小张可以先自己支付医药费,新农合报销后,不足部分他们可以再补上差价。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覃茂江认为,就算小张是临时帮忙,但也与该劳务派遣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小张在工作岗位上受伤,除治疗等费用应该由劳务公司承担外,受伤期间的工资,劳务公司也要补发。如果该劳务公司不肯承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小张父亲告诉记者,目前有律师愿意免费帮忙,他们准备进行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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