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西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含两地副市长

南天一剑 02-06 17:45

钦 州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5日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徐科峰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免去:

  潘胜考的钦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艾艾(女)的钦州市人大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曾绚(女)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科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

  决定免去:

  钟乾堂的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庞东的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智森为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姚海燕(女)为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迪信为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永冲为钦州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局长。

  (四)

  任命:

  刘平平(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

  免去:

  陆增权的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黄戉辞去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黄戉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道远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科峰同志简历

贺 州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袁国华辞去贺州市副市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袁国华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莫建平辞去贺州市副市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莫建平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2月5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黄锦活为贺州市副市长。

  黄锦活同志简历

  黄锦活,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广西钦州人,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89.09-1991.07 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91.07-1995.05 广西天峨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城关派出所民警

  1995.05-1997.01 广西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1997.01-1999.11 广西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1996.09-1999.06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业余大专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9.11-2000.03 广西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指导员

  2000.03-2001.11 广西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

  2001.11-2006.10 广西南丹县公安局副局长(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2001.09 -2005.07湖南大学网络学院本科班法学专业学习;2002.04-2005.09兼任南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003.06-2004.06挂职任南丹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2006.10-2009.01 广西南丹县公安局局长

  2009.01-2010.01 广西南丹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0.01-2011.06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金城江分局局长

  2011.06-2017.11 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

  2017.11-2020.06 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长级)、一级调研员(2020.05)2020.06-2021.01 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长级)、一级高级警长

  2021.01-2021.02 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21.02- 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叶丽燕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叶丽燕(女)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冯招胜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冯招胜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5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叶丽燕(女)为贺州市体育局局长;

  刘梦觉为贺州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意平的贺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潘永有的贺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姚雪玲(女)为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贺昌盛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赖雳峰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四)

  免去张昆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钦州人大、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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