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龙州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倡议书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2-07 18:02
龙州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倡议书
广大干部职工、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
1.广大干部职工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人,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2.广大居民朋友践行绿色风尚,节日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与亲人联欢、电子爆竹、音乐彩灯、鲜花绿植等安全、绿色、环保、喜庆的方式过节、办事。
3.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主动担当,严格管理,坚决落实禁燃限放规定,做到本单位大院、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本单位监管的行业、企业及员工不燃放烟花爆竹。
4.人人自觉成为环保理念传播者,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理念,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5.勇于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勇于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 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公安机关可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呼吸清新空气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美好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让我们从不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美丽龙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5日

来源: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梁严匀
总监制:凌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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