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海关退运45.62吨固体废物
03-03 18:09
2月25日,在水口海关的监管下,一批重达45.62吨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在水口口岸退运出境。


据了解,该批退运固体废物是云南某公司于2020年12月向海关申报进口的一批铜精矿。经鉴定,该批货物为铜矿与有色金属湿法冶渣的混合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水口海关按规定全程监督货物进口企业实施退运。

水口海关综合业务科关员 张平:下一步,水口海关将强化正面监管,建立进口疑似固体废物综合研判机制,严密防范洋垃圾通过货运渠道夹藏、伪瞒报等方式走私入境。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场所业主的联系配合,畅通洋垃圾退运渠道,不断筑牢国门安全防线,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据了解,由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3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反该项公告的,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承运人与进口者在固废退运、处置中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黄金梅 陆绍晚
通讯员:苏杭
编辑:李柳桦
责编:黄建春
总监制:凌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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