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咳嗽发热类药品恢复销售,购买仍须登记报告

新闻在线 03-14 09:44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3月12日的最新公告,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为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即日起,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相关通知停止执行。

  今年1月9日,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消息传开之后,南宁多家药店迎来囤购热潮。相关药品次日下架之后,药店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告知意图购买相关药品的患者,先去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两个多月来,有老人、孩子的家庭,即便已有常备药品,依然有些担心。

  南宁市民 吴女士

  一看他有点点流鼻涕啊,我们就马上(给他)泡脚这样,他就好得比较快,就可以避免说,去跟人家一起挤去医院嘛。

  相关药品下架之后,不少药店的月营业额因此下降约万元左右。

  广西百姓人家大药房东葛店店长 李艳旭

  涉及到退热、发烧的药的话,(下架)大致的话,可能五、六十个品。

  为避免特定药品停售之后,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用药遭遇不便,工作人员也会给出细致的解决方案。

  广西一心医药集团南宁东葛店店长 江佩基

  进店的顾客,比如说他要牙痛,需要到布洛芬的话,那么我们建议他用到止痛消炎灵啊,或者是丁细牙痛啊这种中成药的一个替换。

  今天上午,南宁各大药店已将治疗发热、咳嗽类的药品重新上架。不过,线上销售渠道目前仍未放开。在实体药店购买相关药品,仍需严格执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扫码)登记顾客的姓名、性别、电话,还有住址,是否是自用(购药),体温、还有有没有出现新冠(肺炎)这种症状,比如说乏力啊,胸闷这种情况。

  老人没有那种智能手机的话,我们是有下发的一个表格的一个(手写)登记,然后再上传到药监局那一边。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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