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天南宁4000多人被曝光!别把这事当“小事”
由于南宁近期天气炎热,一些骑手把头盔放在后备箱里或者挂在车头,远远看到交警,才靠边取出来戴上。5月10日起,南宁交警部门集中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短短几天,已有4000多人因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被实名曝光。
5月10日南宁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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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不戴头盔找借口!
5月12日,早高峰,南宁市集中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从现场整治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都已经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对于未按规定佩戴的骑乘人员,交警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相应处罚。

当天上午7时30分早高峰,在长湖立交桥底,来来往往的车辆络绎不绝,电动自行车一拨接一拨。短短半小时,就有多辆电动自行车因不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处。
一位大叔骑电动车载着爱人,只有自己戴了头盔。“出来得急,不记得戴了。”二人解释道。执勤交警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到旁边的学习点进行学习。
整治查处行动中,一名初中生也因为骑车未戴头盔被查处,因为其赶着去上课,民警先将其放行,但过后还需回来学习,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由于南宁近期天气炎热,一些骑手把头盔放在后备箱里或者挂在车头,远远看到交警,才靠边取出来戴上。

部分上班族因为未带安全头盔被查处后,考虑到他们实际情况,民警柔性执法,让他们先去上班,记录好信息后,择时再前来学习点学习。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通过开展整治,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受到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下面是违法者的红脸出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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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查处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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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查处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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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14日,南宁交警二大队集中组织警力在葛麻村、长堽村等城中村出入口,设置临时整治点和学习点,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进出村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是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和学习教育。
在整治点现场,民警对出村不佩戴头盔的骑乘人,予以警告和学习教育后,责令其返回居所佩戴好头盔再出行。

对外来进村的办事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交警予以警告和学习教育后,责令其就近购买或借取头盔佩戴后驶离,确保骑行安全。


据统计,在近两天的整治行动中,南宁交警二大队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150余起,组织违法当事人学习教育率达100%。




▲南宁交警二大队在城中村设置临时学习点。
5月13日南宁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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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南宁交警依法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10日,全市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10.6万起。






通过严管严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明显改善。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测评,今年第一季度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77.4%,为全区最高。在此,给每一位守法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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