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的不动产权证竟标注“高档公寓” 一小区业主慌了

新闻在线 05-29 11:14

拿到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

无疑是件开心的事情

然而,5月27日

南宁市天誉花园小区6组团多名业主反映

他们最近拿到的不动产权证

商品房用途一栏竟注明是

“城镇住宅用地和高档公寓”

“高档公寓”这几个字让他们忧心忡忡

  业主黄女士说,2018年,她以每平方米90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天誉花园小区6组团的这套商品房,44.42㎡的面积总价为40多万元。当时,业主跟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写的商品房用途是“住宅”。

  然而,业主们陆续领到的不动产权证里,商品房用途一栏注明的是“城镇住宅用地和高档公寓”。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产权年限是70年,只要满足条件就可办理户口手续,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也比商业用地低。而公寓则属于商业用地,产权年限只有40年,不仅不能解决迁移户口问题,水电费收取标准也远高于住宅水电费。

  尽管业主们拿到手的不动产权证,无论是产权年限、落户许可和水电费收取标准都是住宅性质,但有业主担心“高档公寓”一项,会让人对6组团的用地性质产生误解,“比如有些业主要卖房,银行看到‘公寓’,可能就不贷了”。

  有业主表示,他们也曾询问过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得到的答复是开发商递交的材料里面有高档公寓这项用途,因此他们才颁发的。

  在天誉花园小区营销中心,客服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着手收回业主手中的不动产权证,再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调整。该经理还表示,地块不存在公寓的性质,就是纯住宅的性质。

  你们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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