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一楼盘逾期交房,业主断供贷款后反被起诉!

南国早报客户端 12-09 09:49

  来自云南的罗女士反映,2016年,她在防城港市红林海湾小区按揭买了一套房子,但一直没有收到交房通知。2019年,由于经济困难她断供房贷,今年7月,开发商以罗女士违约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

  为了降低损失,罗女士同意接受偿还开发商代付的按揭和律师费等款项。近日,她来到防城港协商清算事宜,但对方却又一直无人跟她对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入采访后,12月8日,开发商称已经安排人员对接处理。

▲2021年12月8日拍摄罗女士所购房子。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摄

  业主:逾期交房,断供房贷被起诉

  2016年6月,罗女士到防城港旅游时,看中红林海湾小区一套房子,面积113.5平方米,总价54.8万元,她交了首付17.8万元并签订合同。同年7月,办好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罗女士的购房合同约定2016年底交房。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摄

  2016年12月,到了交房时间,罗女士没接到交房通知。她来到防城港发现,楼层主体还未建好。2018年底之前,她又多次来到防城港,还是没有通知交房。

  有一次她去看房子,发现门是坏的,没有锁头,里面又很多垃圾。每次咨询得到回复都是“再等等”。

▲罗女士所购房子当前还是毛坯。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摄

  2019年底,她因经济困难无力交付房贷,断供了几个月,后面又补上,2020年7月彻底断供。截至断供前,她仍然没有接到交房通知。由于罗女士两次没有按时履约还贷,开发商在银行的保证金被扣3万多元。罗女士被开发商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购房合同解除,并赔偿相应违约金等。

  此案判决后,罗女士认为开发商违约在先,于是另案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等。由于此前罗女士个人原因断供,双方购房合同已被判决解除,罗女士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开发商:已安排人员对接处理

  12月6日,罗女士告诉记者,她同意接受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清算款项等判决,但她近日和开发商沟通时,对方一直无人和她对接相关事宜。

  8日,红林海湾开发商广西防城港市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交房时有通知过罗女士,但她的电话号码已经变更,无法联系上。至于清算问题,该公司已经安排法务部工作人员和她对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罗女士的购房合同。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摄

  对此罗女士称,2017年有业主已交房,她的电话在2018年才变更,即使联系不上,也应该有邮寄以及报纸公告等形式通知。她还说,8日,开发商法务部一名工作人员已联系过她,对方称她需要配合办理好撤销房产登记手续,才能清算相关款项,把剩余的钱退给她。同时对逾期交房事宜不能再上诉,否则,只能等判决之后再处理。

  目前,罗女士还在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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