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两个单位荣获广西命名第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
龙州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办公室 01-15 11:11 阅读量 153
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决定命名南宁市青秀区等85家县级及以下单位为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我县下冻镇布局村、彬桥乡清明村名列其中,荣获广西命名第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为更好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择优推荐、综合考察、抽样验收、严格评审、社会公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决定命名我县下冻镇布局村、彬桥乡清明村为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与南宁市青秀区等85家县级及以下单位成为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之一,并予以授牌。(龙州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终审: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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