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访举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共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州县监察委员会 02-11 18:48 阅读量 691

      为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和龙州县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龙州县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期内受理信访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疫情防控期间,凡是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干部)存在以下行为,请您向我们举报:

  (一)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区、市、县委有关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

  (二)在亲戚朋友间、微信朋友圈、QQ群和其他网络平台散布虚假防疫信息、防疫措施、防疫言论等行为。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四)在县委县政府明令防疫措施后,拒不执行命令或执行命令随心所欲,打折扣、搞变通,导致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对管辖区域内的疫情欺骗上级,对干部群众报告的疫情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导致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形的。

  (五)在防疫物品采购方面存在吃请受贿;在防疫物资分配方面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在防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在生活物资采购方面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形的

  (六)疫情防控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信访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方式

  拨打(0771)12388根据语音提示按2接入崇左市纪委监委电话举报平台;

  (二)网络举报地址

  http://guangxi.12388.gov.cn/chongzuoshi/longzhouxian/

  (三)扫码举报

  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网络举报平台,根据《网上举报须知》进入网络举报受理页面,按要求填写信访举报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中共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州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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